代购教材结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1 09:23 | 作者:cqviecwc | 信息来源:相关文件 | 浏览次数: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代购教材结算管理办法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渝价〔2006〕570号文件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教发〔2006〕4号文件全市教育系统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必须解决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业作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院研究决定,代购教材按以下办法进行结算:
1.教材属大宗物资,坚持按学院采购办法、实行招标采购,采购经办部门为教务处,购回教材按实际付款结算并验收入教材书库。
2.教材返还折扣款属学院代学生购教材所得,其所有权属于购买教材的学生,购买教材折扣比例一般为0%-20%,按购买教材数量、个别折扣率进行加权平均确定平均折扣率,并考虑合理的教材报废损失后,学院决定:从2007年起教务处在每学期末结算学生书费时,在校学生领用的教材按平均折扣率8.6折与学生据实结算。
3.学院因教学需要自编、印制的内部教材,必须按实际付款额据实入教材库,教务处按自编教材成本价与学生据实结算。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