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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 2022-02-25 09:25 作者: 点击率: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1998年起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建成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培养适应行业需要的高等专科学历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为企业提供培训和技术服务。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为核心,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秉承“砺苦谨信、惟精弘毅”的校训,坚守“和谐敬业、求真务实”的校风、“德正学高、兼容并包”的教风、“立身笃行、见贤思齐”的学风,立足形成“双主体、双特色、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以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主体,以测绘地理信息和安全类专业为特色,土木建筑、财经商贸和文化艺术类专业协调发展,着力打造“砺苦砺行、崇德崇技、开放开拓、智慧智能”的学校办学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砺苦、谨信、惟精、弘毅”品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单位构成

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2个二级教学院部。开设有覆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旅游、资源环境与安全、文化艺术、生物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10个专业大类59专科(高职)专业。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664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20.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29322.93万元,事业收入150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0379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391.2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较上年增加14196.74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054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7262.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6643.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403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03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53.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225.42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20.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0.32万元,比2021年增加2391.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3.69万元,比2021增加2698.1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66.63万元,比2021减少306.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安排双高项目建设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学生资助、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等重点工作。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91.89万元,比2021年减少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6.89万元,与2021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21年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21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相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25.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5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66.6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购置车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钰旋  联系方式:023-6106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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