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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2-26 10:25 作者: 点击率: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51年,1998年起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建成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年被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培养适应行业需要的高等专科学历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为企业提供培训和技术服务。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为核心,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秉承“砺苦谨信、惟精弘毅”的校训,坚守“和谐敬业、求真务实”的校风、“德正学高、兼容并包”的教风、“立身笃行、见贤思齐”的学风,立足“以智能装备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为主体,以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两翼,坚持服务煤炭和地测行业的专业体系”的发展定位,致力于培养“开拓、务实、奋斗、奉献”的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学校组成情况

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2个二级教学院部。开设有覆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旅游、资源环境与安全、文化艺术、生物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10个专业大类50余个专科(高职)专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46,26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29.11万元,事业收入15,572.19万元,其他收入8,262.95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4,715.4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1,561.49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770.86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383.1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46,264.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4,62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4,715.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37.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78.2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29.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29.11万元,比2020年增加1,56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5.55万元,比2020年减少1,23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73.56万元,比2020年增加2,79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双高项目建设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学校打造技术技能凤凰体育官网高地、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提升信息化水平、提升国际化水平等内涵建设支出。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14.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26.89 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 43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365.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70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473.5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龚兴平  联系方式023-61065482




附件1:公开表_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