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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01号) 关于评选表彰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4-02-28 学生处

各二级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发挥优秀毕业生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2024在读专科(高职)学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在校期间至少获得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image.png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评比表彰工作,各学院应成立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确认推荐学生的资格和条件。

二)各毕业班、各学院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务必坚持评选标准和程序,全面考察评选对象行为表现,做到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各学院推荐的名单经学生处复审不合格直接删减评选名额,不再递补,并记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

(四)202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将同期开展,拟推荐为重庆市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先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请各二级学院在本次表彰中统筹考虑。

申报流程、时间节点和填表要求

(一)申请学生本人登陆学工系统,选择“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表彰(专科)”批次,按页面要求填写奖项申请。获奖励及荣誉情况中应规范填写所获奖项名称,颁奖单位应与证书盖章单位名称一致,如: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育部等,以获奖级别从高到低和落款时间由远及近的顺序填写。

(二)表格中申请理由栏以第一人称(使用本人、我等代词)填写,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先进事迹。

(三)各学院应在2024311(星期)前完成线上审核,并提交学生处。

(四)表彰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在学工系统中打印审批表,交学生处统一盖章后返还存档,获奖审批表需装入学生档案中。

(五)工商学校校外办学点和工业学校校外办学点的申请使用线下流程,请填写《2024届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审批表事迹内容统一使用四号方正仿宋GBK”字,写清获奖情况,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311日前将电子档和审批表盖章交回工程职院学生处审核。表彰工作结束后,审批表需装入学生档案中。

附件:1. 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处

                                2024228


(2024第01号) 关于评选表彰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4-02-28 学生处

各二级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发挥优秀毕业生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2024在读专科(高职)学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在校期间至少获得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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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评比表彰工作,各学院应成立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确认推荐学生的资格和条件。

二)各毕业班、各学院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务必坚持评选标准和程序,全面考察评选对象行为表现,做到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各学院推荐的名单经学生处复审不合格直接删减评选名额,不再递补,并记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

(四)2024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将同期开展,拟推荐为重庆市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先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请各二级学院在本次表彰中统筹考虑。

申报流程、时间节点和填表要求

(一)申请学生本人登陆学工系统,选择“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表彰(专科)”批次,按页面要求填写奖项申请。获奖励及荣誉情况中应规范填写所获奖项名称,颁奖单位应与证书盖章单位名称一致,如: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育部等,以获奖级别从高到低和落款时间由远及近的顺序填写。

(二)表格中申请理由栏以第一人称(使用本人、我等代词)填写,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先进事迹。

(三)各学院应在2024311(星期)前完成线上审核,并提交学生处。

(四)表彰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在学工系统中打印审批表,交学生处统一盖章后返还存档,获奖审批表需装入学生档案中。

(五)工商学校校外办学点和工业学校校外办学点的申请使用线下流程,请填写《2024届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审批表事迹内容统一使用四号方正仿宋GBK”字,写清获奖情况,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311日前将电子档和审批表盖章交回工程职院学生处审核。表彰工作结束后,审批表需装入学生档案中。

附件:1. 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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