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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解读宣讲工作,12月28日上午,学校在学术报告厅举行政策宣讲会,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宣讲会由副校长李海燕主持。

会上,人事处副处长刘奕岑就政策改革的背景、政策内容、改革成效、典型案例和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宣讲,围绕门诊报账、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等方面为教职工答疑解惑,加深了教职工对医保改革政策的理解。

副校长李海燕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职工医保改革旨在提升医疗保险共济互助作用,解决个人账户“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没发挥作用”的问题,该政策的实施关系到教职工的切实利益,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配合重庆市职工医保改革政策有序推进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就医获得感。

据悉,党中央、国务院为提升职工医疗保险共济保障能力,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作出了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统一部署,重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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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现场

(供稿:人事处 余思聪 刘奕岑/责编:林晓群 刘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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