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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解读宣讲工作,12月28日上午,学校在学术报告厅举行政策宣讲会,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宣讲会由副校长李海燕主持。
会上,人事处副处长刘奕岑就政策改革的背景、政策内容、改革成效、典型案例和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宣讲,并围绕门诊报账、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等方面为教职工答疑解惑,加深了教职工对医保改革政策的理解。
副校长李海燕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职工医保改革旨在提升医疗保险共济互助作用,解决个人账户“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没发挥作用”的问题,该政策的实施关系到教职工的切实利益,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配合重庆市职工医保改革政策有序推进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就医获得感。
据悉,党中央、国务院为提升职工医疗保险共济保障能力,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就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作出了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统一部署,重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项改革。
宣讲会现场
(供稿:人事处 余思聪 刘奕岑/责编:林晓群 刘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