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直饮水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人: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1-07-12 13:35 点击数量: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准备在近期对学生公寓直饮水服务招标项目(内部计划编号:CQVIE20210628)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直饮水服务招标。

(二)项目情况:本招标采购项目由供应商在招标人1-9公寓各楼层进行直饮水服务,9栋学生公寓共有寝室3414间,入住学生约17000人。在公寓每层楼的楼道安装3龙头直饮水终端饮水机,必须包括开水和常温两种饮用水,其中开水不能低于95℃。供应商自行投入相关设备,100人及以下楼层安装1台直饮水终端饮水机,101-200人楼层安装2台直饮水终端饮水机,201-300人的楼层安装3台直饮水终端饮水机,300人以上的楼层安装4台,共215台。学生扫描二维码支付直饮水水费,学校收取直饮水场地租赁费。

(三)项目要求:详细见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引进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12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

1.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9日下午16:30前(工作时间)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方式,由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收件人:罗老师,收件邮箱1252478819@qq.com。投标人未按规定方式报名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收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成功条件:文件制作费以规定方式足额缴纳且在报名期限内到账;《文件发售登记表》以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招标人提交。

5.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缴纳了磋商文件制作费以及磋商保证金;

2.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完成报名;

3.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325室。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7月23日北京时间9:30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23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1325会议室。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时间

1)磋商保证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篇 第一项 招标项目内容”要求的金额为准足额提交。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且在2021年7月23日上午10:00前必须到账。务必在转账凭证上备注“CQVIE20210628 ” 以及“磋商保证金”字样。

注:磋商保证金账户、磋商文件制作费账户与履约保证金账户相同。投标人“磋商文件制作费”及“磋商保证金”如同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转账时应分项标注:“磋商文件制作费300.00元、磋商保证金2万元”字样,以便招标人开具缴费收据。

(二)磋商文件制作费以及磋商保证金账户

 名: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建行上桥分理处

 号:50001053700050001096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凭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向招标人提交《磋商保证金登记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登记表)纸质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该表格,导致其磋商保证金延迟退还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转账缴纳补齐。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通过其基本银行账户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如有违约行为发生,招标人将不予退还该笔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无违约责任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退款手续完清后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二)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经办人:罗春梅       联系电话:(023)61065905

技术联系人:翁华英       联系电话:(023)61065954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

备注:因本项目招标时间为学校假期,如无法联系相关人员,请于正常工作日的每天9:30-11:00,下午14:30-16:00与技术联系人翁老师,手机号码13527337262。

单位监督电话:023)61065930

                                                         2021年7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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